强强联手,本所与东莞公证处签订公证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11-25
11月24日下午,本所主任杨瑞茹律师和合伙人张旭东律师前往市东莞公证处出席公证律师合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座谈会,并与东莞公证处签订了公证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本所与东莞公证处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业务合作、交流培训、业务宣传、党团共建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入合作,并建立可行有效的合作机制,今后东莞公证处将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为本所律师及客户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大限度地提供便利、优化公证流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各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杨瑞茹主任表示,本所与东莞公证处签订公证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将有效推进公证法律服务前端的延伸,实现资源整合和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希望今后双方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络渠道,拓宽合作视野,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在实现双方共享共赢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